「媽,這間房子還有 600 萬貸款,你現在過戶給我,我壓力很大耶⋯⋯」小琪(化名) 握著手機,語氣裡滿是猶豫。電話那頭,是剛從量子實驗室回家的媽媽——林佳慧(化名),一位 41 歲的量子糾錯工程師,平常最擅長用數學模型解決複雜問題,但面對房產傳承,卻差點卡關。
佳慧好不容易存到一間在台北市文山區的公寓,當年買入時貸款 800 萬,現在剩餘房貸約 480 萬,市價粗估 1,200 萬。她心想:「與其將來麻煩,不如趁現在把房子送給女兒,反正貸款讓女兒慢慢繳,不就等於變相幫忙?」但佳慧不知道,這筆「附帶房貸」的贈與,在稅法上藏著一個漂亮的計算空間——也就是所謂的「附有負擔贈與」。
💡 什麼是「附有負擔贈與」?
簡單說,就是把一間「還欠銀行錢」的房子送給別人。依《遺產及贈與稅法》第 21 條,贈與附有負擔者,由受贈人(女兒)負責償還的貸款,可以從贈與總額中扣除。白話文:你送房子,但同時把「欠銀行的債務」也一併轉給對方,這筆債務可以扣掉,只對「實際價值」課贈與稅。
計算公式長這樣:
贈與淨額 = 贈與總額(房屋評定現值 + 土地公告現值)- 可扣除負擔(殘餘貸款)- 免稅額(每年 244 萬,112 年度後調整)
⚠️ 注意:贈與總額不是「市價」,而是政府認定的「房屋評定現值」+「土地公告現值」(通常遠低於市價)。以佳慧的房子為例,假設房屋評定現值 200 萬、土地公告現值 300 萬,合計 500 萬。扣除剩餘貸款 480 萬,剩下 20 萬。再減掉每年 244 萬免稅額⋯⋯咦?變成 0 元,根本不用繳稅!
但實務上要小心:受贈人(女兒)必須確實承擔並償還貸款,國稅局會查金流。如果貸款實際上還是爸媽在繳,那就會被認定為「虛偽負擔」,不但不能扣除,還可能補稅加罰。這也是林佳慧最糾結的地方——小琪剛出社會,月薪 4 萬多,要她扛 480 萬貸款,銀行恐怕也不會同意。
「不然我先把一部分存款送給她,讓她先還掉一部分貸款,再贈與?」佳慧在量子糾錯的閒暇時間,滑手機看到 123 創辦網 的文章,眼睛一亮。網站上提到:可以透過「分年贈與」搭配「附有負擔」來安排,而且還有專業的稅務顧問協助試算。
她打了電話過去,接聽的是 123 創辦網的專員。「林小姐,您的狀況很常見。我們可以先幫您做一份不動產贈與稅試算,釐清房屋的『公告現值』以及『剩餘貸款金額』,再討論是否要變更借款人,或是先用現金贈與幫孩子降低負擔。一切都要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進行,絕對不能讓贈與變成贈與稅炸彈喔。」
佳慧想起隔壁鄰居的慘案:鄰居把房子送兒子,貸款也一併轉移,結果兒子繳了兩年就斷頭,房子被法拍,國稅局回頭向鄰居追討贈與稅,因為「實質經濟利益」還是歸贈與人⋯⋯她不禁打了個寒顫。
「而且,如果是『部分負擔』呢?例如女兒只願意承擔 300 萬,剩下的 180 萬由媽媽繼續繳?」佳慧追問。專員解釋:這種情況屬於「附有部分負擔」,只能扣除女兒實際負擔的部分,而且媽媽繼續繳的那 180 萬,仍可能被視為「對女兒的贈與」(因為媽媽幫女兒繳貸款),每年超過 244 萬免稅額還是要課稅。
聽起來有點複雜,但其實核心就一句話:贈與時的貸款扣除,必須是受贈人「真正且持續」承擔的債務。如果想萬無一失,最好做完贈與後,由女兒自己用帳戶繳貸款,銀行扣款也改為女兒的帳戶。
那佳慧最後做了什麼決定?故事沒有結局——她和小琪約好週末一起去 123 創辦網的線上諮詢,先調閱最新的房屋稅籍資料,再評估女兒的財力,甚至考慮是否要「先贈與現金,讓女兒提前還款,再贈與房產」。開放式的結局,就像量子疊加態:在正式申報之前,所有可能性都存在。
但有一件事很確定:好的稅務規劃,絕對不是賭運氣,而是靠專業與合規的流程。就像 123 創辦網一直強調的:我們幫你搞定公司登記、虛擬辦公室、工商代辦,更懂「家庭資產傳承」的痛點。無論是創業還是傳承,一站式後勤支援,讓你的核心業務——不管是量子計算還是育兒——都能專注無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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📌 本文關鍵字:
贈與稅、
附有負擔贈與、
不動產贈與、
房貸扣除、
贈與淨額、
受贈人
法人股東因減資取得公司名義持有的不動產(減資退還股利),其所得稅與契稅的認定實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