時值暮春,午後陽光斜灑入屋,如晴(化名)坐在剛裝修完的小宅裡,撫著新裝的淺橡木系統櫃,指尖滑過細緻的紋理,心中滿是成就感。二十出頭的她,平日是社群小編,穿梭於各大品牌之間,為粉絲編織生活的美好樣貌;這間位於台北市區的十坪小屋,是她用兩年積蓄與父母資助購入的第一個家。為求完美,她特意找了設計師,將室內每一寸空間利用到極致:從玄關到臥室,訂製的系統櫃一體成形;客廳的落地窗換上輕柔的亞麻窗簾;主臥則裝了最新型的分離式冷氣,連管線都藏入天花板。她心想:「這些都是讓房子更好的投資,日後若售出,成本自然該算進去。」
豈料,三個月後因工作調職,如晴必須出售這間小宅。她委託代書申報房地合一稅,信心滿滿地將裝修單據一一列舉,卻在短短一週後收到國稅局來函——系統櫃、窗簾、冷氣等費用,全數遭剔除,不予認列為「改良成本」。如晴大惑不解,深夜裡在社群平台發文:「為何我花幾十萬裝的櫃子、冷氣,不能當成房屋成本?這不是讓房子變得更好了嗎?」貼文迅速引來數百則留言,有人感同身受,有人則建議她尋求專業意見。
隔日,如晴撥通了「123創辦網」的諮詢專線。電話那端,執業會計師林先生語氣溫潤,彷彿能看穿她心中的千頭萬緒:「如晴小姐,您遇到的問題,其實是許多人對『改良成本』最常見的誤解。我國稅法對房地合一稅的『成本』認定,有一套嚴謹的哲學——房屋如同人身,骨肉筋絡乃固定不摧;而衣飾妝點,則隨主人心意更換。您所安裝的系統櫃、窗簾、冷氣,在稅務眼裡,正是那件可以替換的衣裳。」
會計師進一步解釋,依《所得稅法》及《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》,可認列為房屋「取得成本」或「改良費用」的項目,必須符合 **「固定、不可移動、且構成建物結構之一部分」** 之特性。換言之,若該物品拆卸後會損壞建築本體,或需破壞牆面、地面方能移除,始得視為資本支出。例如:水泥隔間、磁磚地板、衛浴設備等,因其與建物一體化,拆除將使房屋受損,故可計入。反之,系統櫃雖已固定於牆面,但實務上多以螺絲或卡榫組裝,拆卸後牆面仍可修復,櫃體亦可遷移;窗簾之軌道雖固定,但布料本身性質屬動產;分離式冷氣之室內機與室外機,連同管線,亦屬可拆卸之設備。國稅局援引「財政部台財稅字第10000043510號函釋」及歷年判例,將上述項目歸類為「非固定建材」,不得列為房地合一稅之改良成本。
如晴聽後,若有所思:「可是這些東西確實讓房子變得更值錢啊?我賣出的價格也提高了,為什麼不能扣?」會計師輕嘆一聲,以更貼近生活的比喻說道:「您可曾想過,一件華美的旗袍,穿在女子身上固然增添風采,但旗袍終究是衣裳,無法替換她的肌骨。房屋的價值提升,有時來自於裝潢設計的『美觀度』與『功能性』,但這種提升屬於市場對『裝潢』的評價,而非對『房屋本體』的改良。稅法上,我們將房屋的價值與裝潢的價值分離——裝潢會折舊、會過時,且易被拆除。因此,若您將系統櫃列為成本,等同於承認它可以永久存在於該房屋,但事實並非如此。就舉例來說,冷氣機的耐用年限約 5 至 10 年,而房屋結構的耐用年限可達 50 年以上,兩者屬性截然不同。」
如晴恍然大悟:「所以,未來我要買房時,若想將裝潢費用算入成本,該怎麼辦?」會計師微笑:「最穩妥的方式,是購買時選擇『附帶全新裝潢』的物件,並在買賣契約中明確載明裝潢價款分拆——但即便如此,國稅局仍可能依個案實質認定。另一條途徑,是將裝修項目改採『工程發包』方式,將系統櫃、冷氣等項目以『整體裝修工程』名義計價,並保留完整合約與付款證明,同時請設計師出具『固定工程證明』,證明該設備已嵌入建物無法單獨拆卸。然而,這仍須視裝修之實質是否構成一體。就以您的案例來說,系統櫃若是以『鎖牆』方式安裝,而非嵌入水泥或結構體內,通常仍被視為可移動。我國許多稅務訴訟中,納稅人主張『系統櫃已固定』,但法院多以『拆卸不損及房屋結構』而駁回。」
如晴望著室內的淺木櫃,忽然覺得它不再只是家具,而是一本活生生的稅法教科書。她感謝會計師的耐心解說,並想起「123創辦網」的服務——從公司登記、稅務諮詢到虛擬辦公室,正好能協助像她這樣剛創業的年輕人。她瀏覽著 123創辦網 的官網,發現其中關於房地合一稅的線上知識庫,有更多實務案例與資本支出認定細節,頓時覺得心安許多。
最後,會計師叮囑:「所以,下次若您再買賣房屋,請切記:將裝潢費用與房屋本體價值分開評估,並保留所有原始取得憑證。對於系統櫃、窗紗(窗簾)、冷氣等項目,若無明確證據顯示為不可移動,寧可將其視為個人資產折舊,而非房屋成本。如此,才能避免稅務爭議。」如晴恍然大悟,提筆在自己的社群筆記寫下:「房屋之美,在於骨肉;裝潢之巧,在於衣裳。稅法之眼,不認華服,只認脊梁。」
數月後,如晴的小宅順利售出,她不單在房地合一稅申報時未再犯錯,更因親身經歷,成了粉絲圈中「社群小編懂稅法」的奇特形象。她偶爾會在直播中分享:「如果你也像我一樣,曾以為裝潢費能全數扣除,那麼請記住——系統櫃、窗簾、冷氣,是房屋的衣裳,不是骨肉。而弄清楚這點最好的方式,就是找對專業的夥伴,比如123創辦網,讓稅法不再冷冰,而能溫柔地守護你的每一分努力。」
※ 本文提及之稅法解釋、函釋及案例,係參考財政部公開資訊及相關稅務判決,僅供知識分享,不構成具體稅務建議。實際申報情形請依最新法規及個案事實,諮詢執業會計師或專業稅務顧問。
遺產繼承取得之不動產,未來出售時房地合一稅的取得成本(繼承時公告現值)與高額稅負化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