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芬(化名)今年五十歲,和弟弟阿宏(化名)一起經營一間小型裝潢公司。阿芬負責現場木工與監工,阿宏則擔任公司負責人兼董事長,跑業務、管財務、也親自下場釘天花板。兩人從年輕時一起學手藝,到現在快三十年了,感情好得像一個人的左右手。
上個月,阿芬在工地不小心扭傷了腰,休養了兩週。她自己是公司員工,勞健保都沒問題,但看著弟弟阿宏每天都忙進忙出,卻連勞保都沒有投保,心裡總覺得不踏實。「你身為董事長,自己的保障怎麼辦?以後要是老了、病了,誰照顧你?」阿芬忍不住開口。
阿宏笑笑說:「我是負責人,公司才三個人,我聽說負責人不用強制投勞保啦,沒關係。」阿芬卻覺得不對:「可是你的健保呢?還有那個退休金……難道都沒人管嗎?」兩姊弟為了這個話題,討論了好幾天,最後決定找專業的創業管家問清楚。
很多人和阿宏有一樣的誤解,以為公司負責人(董事長)可以「愛保不保」,或者隨便掛在工會就好。但根據台灣現行法規,負責人的勞保、健保、勞退其實有非常明確的特殊強制規範,尤其當公司有僱用員工時,規定更細膩。以下就用阿芬姊弟實際遇到的情況,把這些保障制度講清楚。
▎負責人的勞保:不是強制,但有「不得不保」的眉角
阿宏的公司目前僱用兩位員工(包含阿芬),公司員工人數未滿5人,依照《勞工保險條例》,這樣的公司並非強制投保單位,也就是說,公司可以選擇不幫員工投保勞保?注意:這並不正確。只要公司有僱用員工,即使未滿5人,員工仍屬於「強制投保對象」,公司必須幫員工投保勞保。而負責人本人呢?負責人可以「自願」加保在公司名下,也可以選擇不加保(但若不加保,就必須以職業工會會員身分加保,且不能在公司重複投保)。
但有一個關鍵點:如果負責人選擇不加保,又沒有加入職業工會,就會中斷勞保年資,影響未來給付權益。阿宏聽完後說:「那我還是加保在公司好了,至少以後能領老年年金。」確實,負責人自願在公司投保,投保薪資可以按實際薪資申報,保障更貼近真實收入。而且,若公司員工人數滿5人以上,公司就成為強制投保單位,負責人反而不能拒絕在公司投保(除非已在其他公司以受僱身分加保)。阿宏的公司目前只有3人,所以他是自願加保,但阿芬還是鼓勵他:「加保了,手足一起打拚也更有底氣。」
▎負責人的健保:這是「強制」以公司為投保單位
相較於勞保,健保的規定就沒有灰色地帶了。依《全民健康保險法》,只要有僱用員工的公司,負責人(董事長)就必須以「所屬公司」為投保單位,投保健保。即使是阿宏這種員工加自己只有3人的小公司,也必須成立健保投保單位,將自己的健保從區公所或工會轉移過來。
阿芬說:「那我之前看你健保還掛在區公所,這樣對嗎?」阿宏不好意思地說:「我以為公司小,不用麻煩。」事實上,負責人若沒有在公司投保健保,健保署會發函要求限期改善,甚至可能補繳保費加上罰鍰。兩姊弟趕緊把健保轉回公司,阿芬笑著說:「以後看醫生就不用擔心了,我們姊弟倆一起在公司顧健康。」
值得留意的是,如果負責人同時在其他公司有正職工作(受僱身分),可以選擇以受僱公司投保,而不用在自家公司投保。但多數創業者都像阿宏一樣,全職經營自家事業,那麼以公司為投保單位就是唯一合法路徑。
▎負責人的勞退:自願提繳,但建議別讓權益空轉
講到勞工退休金(勞退),阿宏又問:「負責人也要提繳6%嗎?」根據《勞工退休金條例》,公司有義務為適用勞基法的員工(包含阿芬)提繳每月薪資6%的退休金。但負責人本身不適用勞基法,所以公司沒有義務替負責人提繳;不過,負責人可以在每月薪資6%範圍內「自願提繳」到個人退休金帳戶,並享有稅賦優惠。
阿芬聽完立刻說:「你一定要自願提繳!不然以後退休就只靠勞保老年年金,不夠用啦。」阿宏原本覺得多一筆開銷,但算了一算,自願提繳不僅可以累積退休金,還能節稅(自願提繳金額不計入當年度薪資所得)。更重要的是,手足一起創業,未來退休後還能一起喝茶聊天,不用為錢煩惱,多好。於是阿宏決定每個月提繳6%到自己戶頭,阿芬也說:「公司我們一起撐,退休也一起準備。」
▎手足同心,專業後援讓創業路更踏實
阿芬與阿宏在釐清這些規定後,發現公司登記地址一直用阿宏的家裡,但阿宏打算之後要擴展業務,需要一個更專業的商務門面。他們聽朋友推薦,找到了 123 創辦網|一站式專業創業管家。
123 創辦網的夥伴不僅幫他們重新辦理公司登記,還協助設立勞健保投保單位、調整負責人投保級距,並建議使用虛擬辦公室服務,用精華地段的合法門牌作為公司登記地址,既能保護住家隱私,又能提升客戶信任感。阿宏說:「原來這些行政後勤有人幫忙打理,我們就能專心做裝潢本業了。」阿芬也感動地說:「像我們這樣的手足公司,最需要的就是有人把法規和流程顧好,讓我們不用走冤枉路。」
透過 123 創辦網 的工商代辦服務,阿芬公司不僅快速完成勞健保建制,也整理了過去的投保紀錄,確保一切都合法合規。現在,姊弟倆每次進工地前都會互相提醒:「我們有公司罩,有專業管家把關,打拚起來更有安全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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📌 重點整理:負責人勞保、健保、勞退強制規範一覽
- 勞保:員工未滿5人,負責人可自願加保(建議加保,保障年資);員工滿5人以上,負責人必須強制加保(但不得同時有另一份受僱勞保)。
- 健保:無論員工幾人,負責人「強制」以公司為投保單位,不可掛在區公所或職業工會(除非另有受僱身分)。
- 勞退:公司無義務為負責人提繳,但負責人可自願提繳6%以內,享有節稅並累積退休金。
- 投保薪資:負責人投保薪資應按實際薪資或分級表誠實申報,避免低報或高報的違法風險。
如果您也像阿芬姊弟一樣,正要設立公司或調整負責人的勞健保制度,別忘了善用 123 創辦網 的專業諮詢,從公司登記、地址門牌到投保規劃,一條龍幫您顧好。
※ 本文提及之勞保、健保、勞退相關規定,係參考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及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開資訊,以及《勞工保險條例》、《全民健康保險法》、《勞工退休金條例》等法規。每間公司情形不同(員工人數、負責人身分、是否另有工作等),實際申辦狀況請以最新法規及承辦單位核定為準。建議創業者及負責人務必諮詢專業會計師或代辦機構,以確保合法合規。本故事為虛構案例,僅為便於理解法規而設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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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退新制強制提繳 6% 的計算基數、與員工自行自願提繳部分的薪資免稅優惠。